来信主题 | 旁观者政府拆迁好奇 |
来信时间 | 2018-07-11 |
来信内容 | 政府拆迁。最近看到同升湖修路,写的拆迁公告,觉得十分好奇,政府竟然用103号令,老掉牙号令十多年了吧。这是不是对那边的人不公平呢放着116号令不用。这不是忽悠同升湖的老百姓嘛。本来物价各方面涨,这拆迁号令116号令都快十年了,不更新就算了,103更是十几年前的老东西,政府为何如此对老百姓?无法理解做法。 |
回复部门 | 同升湖街道 |
回信时间 | 2018-07-12 |
回信内容 | 市民: 您好! 关于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,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: 1、长沙市人民政府令(第116号)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。 2、103号令是针对集体土地征收,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。以上两者政策征拆用途不一样。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,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,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:89966770。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! 同升街道拆迁办 2018年7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