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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 雨政发〔2018〕22号
公开范围:
 全部公开
发文日期:
 2018-04-26
公开方式:
 政府网站

5365首页关于实施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18-04-26 13:21:26    

   为有效改善城市形象、提升城市品位,按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经区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实施雨花区七里庙社区等16个社区(片区)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实施时间

2018730日至20181220

二、实施范围

1.东塘街道芙蓉南路片区(含新雨社区)、七里庙社区、牛婆塘社区;

2.侯家塘街道枫树岸片区(含水院社区);

3.左家塘街道红花坡社区、左家塘社区;

4.砂子塘街道砂子塘社区、桔园社区(二期);

5.雨花亭街道新星社区;

6.井湾子街道三湘社区;

7.高桥街道鑫华社区;

8.圭塘街道劳动东路社区、大塘社区;

9.洞井街道歇马亭社区;

10.同升街道景环社区;

11.跳马镇金屏社区。

三、实施内容 

对部分楼栋立面进行整治;对部分临街商户招牌进行统一规范;对排水管网堵点进行改造;对社区道路进行提质改造,适当增加停车位,改善社区交通循环;对社区绿化进行提质;对社区内通信线路进行整理;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等。

四、实施要求

列入本次提质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、主动配合城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的实施。改造范围内违法建(构)筑物及违章广告招牌等应在期限内自行拆除,逾期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,将依法强制拆除;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、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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