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8-05-30 10:08:19
为加快雨花区经济社会发展,全面落实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649号),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干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
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按照《雨花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、社会救助工作平台的管理办法》执行,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。
三、报考资格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.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3.综合素质优,有较强的专业能力,服从组织安排。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5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3年5月25日以后出生)。
6.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,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。
四、招聘程序
发布公告—报名(含资格审查)—笔试—面试—体检—考察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—公示—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五、招聘岗位、数量
岗位代码
岗位名称
拟聘人数
备注
01
跳马镇社会救助专干
17
拟分配到跳马镇辖区
02
其他单位社会救助专干
8
拟分配到其他单位
六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,并现场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报名时间: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(正常工作时间,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3:00至17:00)。
报名地点: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,香樟路592号402办公室(“一字墙”公交站下车)。
报名联系电话:0731-85882066、85535694。
七、笔试
1.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:3(含1:3)方可开考,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或缩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。
2.笔试满分100分,笔试时间为120分钟,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。
3.提前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6月6日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3:00至17:00)到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香樟路592号4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,过期未领取准考证则视为放弃,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9日,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,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。
4.笔试成绩将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网上(http://www.yuhua.gov.cn/qmzj/)进行公布,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查询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(含公布当天)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雨花区民政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,过期不予受理,查分结果由雨花区民政局向考生反馈。
5.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
八、面试
1.面试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。
2.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
3.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,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,未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放弃。
4.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合成考生综合成绩,并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网上进行公布,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查询。
九、体检
1.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,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。
2.体检人选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网上进行公布,并通知考生。
3.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。
4.不按时参加体检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,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十、考察
1.体检合格则列入考察对象。
2.考察采取信函、电函、走访调查、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,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。
3.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,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十一、聘用
1.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,办理相关入职手续。
2.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《聘用合同书》。
3.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不合格者,不予继续聘用。
4.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期限到分配单位报到上班,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5.试用不合格或自动放弃,岗位出现空缺,不再进行递补。
十二、其他
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,监督电话:0731-85880114。
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
2018年5月25日